滔滔不绝向市住建局问:全住宅装修装修费计价办法为何迟迟不落地?为何支持房开按建筑面(4)
、节约资源和经济适用,是为了业主省钱,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而且这些省里文件出台都有好几年了,温州市还没有落实具体的住宅全装修计价明文规定,并且温州市住建局非常理直气壮的说温州市就是没有规定,房开没有违规。这里不落实规定这里又说人家房开不违规,是不是有懒政不作为甚至腐败的问题?为什么可以漠视老百姓的利益到这种程度?
退一步来说,就算没有文件规定明确说不按照建筑面积来收业主装修费,房开不违规但是也不合法吧?这个其实就是耍无赖了,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办事而不是说人家不违规就可以这么干,玩文字逻辑的游戏不是政府部门该有的态度,人家企业可以用这种不要脸的做法达到盈利目的。既然是法规上没有规定的东西就是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更何况这种行为损害了老百姓的基本利益,作为政府部门有什么立场和理由去公开支持房开的这种不违规但是也不合法的损害全体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既然温州市住建局支持房开按建筑面积收取业主装修费,为什么不在法规上直接落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