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路人向龙湾区政府问:龙湾社工薪资待遇
2022-01-13 13:03栏目:温州民生
一个路人向龙湾区政府问:
你好,最近龙湾再招社工,公告上写着.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请问刚进去一年收入多少万(包括五险一金),没包括五险一金一年拿到手有多少。请给出大概数额,不要回复按照文件测算。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19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事项,经龙湾区民政局和龙湾区人事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0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具体系数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龙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18〕89号)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款明确:龙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低于温州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按1.2倍测算的标准执行。根据温州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18年温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12元,我区执行1.2倍,即61412×1.2=73694.4元。在此基础上,一般工作人员系数从0.85至1.2不等,视工作人员的学历、工龄等个人情况,由区人社局具体核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0号)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款规定: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按规定核定总量下达给街道,由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不搞平均主义。联系人:方安乐,联系电话:8696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