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ZJWZ4478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受理编号:10106792答复

2021-12-30 05:41:52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温州市邮政公司答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您与邮政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作地点为温州市邮政分公司下辖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分支机构及网点区域内,且工作岗位为邮政生产岗位。同时劳动合同签订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市人社局批复,我单位邮政营业、城乡投递、邮件内部处理等岗位可实行综合工时制。因此公司给予安排的三次岗位中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工作工时均符合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您拒绝公司给予的工作安排或仅上几天就提出不适合岗位。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并且单位的请假流程规定,即员工提出请假申请报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再报人力部审批。在双十一正值生产旺季期间,您向所在部门提出年休申请,单位因生产旺季、人员紧缺无法安排员工的年休申请,亦属合情合理。2020年2月邮政企业为保障防疫物资输送和地区内民生物资日常投递运输,一直坚持不停工不停业。但因疫情影响,部分外地员工无法返温复工,并且市本级70多名员工因疫情因素集中或居家隔离,邮政企业面临缺员问题,生产恢复困难,因此企业号召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于2月13日全员复工,并且将所有力量集中在生产一线,投入到防疫物资配送工作上。2020年2月14日公司人力部通知您前来复工,您以公交不便理由拒绝过来上班,并口头要求请假,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要求按请假流程正常办理请假手续,被您拒绝。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相关规定,复工企业要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