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WZ4478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受理编号:10106792答复
用人单位说我违反部门规定,请问什么规定;哪章哪条?我说辱骂部门管理者,我指名道姓的骂谁了,请说出来。对于待岗后的工作,更不用说了;随便把我塞到一个地方去,给我安排的3次试岗,有没有正式A类职工,而且根本安排合同约定的工时(168小时/月)安排工作;第一次安排试岗去窗口,我是在瑞安需要开车去上班,到工作部门无处可停车,因为人行道内被交警罚了150,我是咨询了窗口同事,询问上下班的时间,说08:30-17:00,但是需要等邮车过来接收邮件,一般都是在18:30左右,这已经超工时不说,而且到年底几乎是无休的;因为各种原因的存在,我觉得这种的工作有违合同约定不适合我,才跟城区部门提出让人力部门重新安排的。第二次安排我去上戍仓储,这边说好的是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值五休二;到那边一问,情况不是这样的。早上08:30上班,晚上最早18:30下班,一般只会比18:30晚下班,一个月只休1~2天。这样的工作时间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人力部门有把工作安排,跟接收部门做对接的话,可能就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值五二休、一天8-9小时工作时间,是按合同约定执行的。事实并没有。第三次,我自己都被折腾得死心了,去做快递员好了,刚巧碰上旺季,又是双十一,每天都是早上7点到,晚上18:30-19:00下班,一直在帮忙搬快递,虽然只有15天,我一个44的人,一直没从事过快递这么高强度的工作,只要有快递到,我就要不间断地弯腰、下蹲、起身扭腰的去分拣快递,最后造成我,下班回家后,躺床上1个小时直不起身,早上醒来起床也是一样。我发现这样不行,我需要请假去医院看看。于是,我跟所在部门管理请年休去看病,管理说这边是没有年休的,需要我向上级部门申请;上级部门说现在旺季不能请,人手不够;后来人力部门回复我,说要请年休,需要退回人力待岗才能请。我没有办法,只能答应退回人力待岗申请年休去看病,去医院检查发现是腰肌劳损,需要休养1-2周,而且不能搬抬重物;因为我只剩5天的年休没休,只请5天年休就回去重新待岗了。2019年12月底,人力部门工作人员找我,让我自己去工作,我能自己找,需要人力部门做什么;不然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说他们安排没合同约定给我安排相应的岗位去,使我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他们违反合同约定在先,需要给我27年工龄,一年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人力部门就拖着不说了,让我又先待岗,待岗6个月,扣除相应的缴纳费用,到手工资只有804,还需要过来打卡;2020年1月份把我的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停缴了,我想问下单位和解除劳动合同了,还是断我工资了,凭什么依据封存我的公积金帐户。关于疫情交通管制不能随意出行的规定,原本是2月3日就应该上班的,因为疫情严重,机关事业单位延迟到2月9日之后上班,就是2月10日周一上班,我本想去打卡的,虽然我无班可上,但是人还是要去报到打卡的。但是交通管制、公共交通停运,人又出不来了;我打电话给人力部门请假,无人接听;后来发短信说明疫情期间交通管制无法出行,需要请假。第二天人力部门回电,问我需要请什么假。我说疫情期间请什么假呢,请病假可以吗?说请病假需要病假单,其实我根本没病,去医院也开不了病假单;再一个,我能去医院的话,还需要请什么假啊,直接去单位打卡不就好了吗。问能请事假吗,说事假请不了。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请什么假了。通话特别不愉快,我一个待岗的人,再是现在疫情交通管制,人又出不去,就算能出去好了,每天上下班打车吗?一天两天去,我能承担;时间长了,我一个月才804的工资还不够我几次打车费的。我没有拒绝请假,只是现下去不了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只能在电话中说明情况请假;等可以出行了,我会去单位补齐请假手续的。在工作上,我不要求什么,只要做事要公平公正,按合同约定的工时安排工作,享有劳动者该有的保障权益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