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junhui向平阳县政府问:再次反映交管部门违法行为采集错误一事(2) 2021-04-30 12:55栏目:温州民生TAG: 平阳县政府 平阳县公安局 部门的一味生搬条款答复,根据答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本人在直行车道绿灯时使出直行车道,是否存在矛盾?该起违法的违法事实与处罚条文不符,违法录入人员把关不严。同时,请部门解释不按规定导向车道与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