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zhoushimin向鹿城区政府问:既然五马街道拒绝回答,只能请区政府督办了(3)
2021-11-25 16:57栏目:温州民生
10个工作日”,现实是,公示内容仅贴了一份在25幢1单元1.5楼处(即申请加装电梯的楼幢内部),语文再不好的人,也明白原文说了两个地方,本人为了找到公示内容也是费了很多力气。
2、原文明确要求“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很显然,枉顾了加装电梯所在位置为24幢南侧约3米处的地方,协商是协商,兼顾利益呢?我不知道协商牵头方兼顾了谁的利益,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们的利益。
3、原文明确要求“特别是利益显著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首先,可以明确的说,在24幢南侧加装电梯,无论什么方案,无论再怎么修改完善,24幢业主肯定不同意。在未取得反对意见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事情已经被进展到各类评估和专项设计的阶段。流程是不是跳过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