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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投乱收费向瓯海区政府问:re-望湖锦苑多处建筑外立面被破坏(3)

2021-10-23 19:32栏目:温州民生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或者告知有关部门、危险房屋受让人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明知作为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场所的房屋为危险房屋,仍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还需回复每一处的责改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后续继续跟进此事,消除房屋质量安全隐患。

 

    为政者以民为本方得民心,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身为政府的正编或临聘人员,这些最基本的职责都办不到,多么辜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希望你科室认真对待老百姓的问政,敷衍回复问政等同践踏法律、视法律而不顾!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海区新桥街道望湖锦苑多处建筑外立面被破坏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通告〔2020〕2号)文件要求,该件应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建议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咨询办理。承办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8842861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