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utrex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苍南县灵溪镇象松村南岙大片自然村地址灾害点房屋安置申请
giutrex向苍南县政府问:
苍南县人民政府:
我们系苍南县灵溪镇象松村村民共11户村民
我等村民房租坐落于苍南县灵溪镇象松村南岙大片自然村,因2006年以前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山体滑坡,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经苍南县国土资源局、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灵溪镇人民政府四个单位牵头并由浙江省工程勘察院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后出具了《苍南县灵溪镇象松村南岙自然村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搬迁避让专项调查报告》。报告中事实证明了以上村民所居住房屋的重大隐患。((附文件证明)
随后苍南县扶贫办,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等四个单位根据浙江省扶贫办、省国土厅、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点搬迁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扶贫办[2010]23号文件)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0年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点搬迁项目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0】367号文件)组织对我等村民房租进行拆除。且根据【苍财农2016】51号文件证明,房租已经拆除完毕,补助资金拨入灵溪镇扶贫办扶贫资金专户。且论证项目已经完成合格通过。 (附文件证明)
时至今日我等村民尚未拿到政府关于此项目的任何补助,尚未分到政府关于此项目搬迁避让安置的房屋。十几年来我等村民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未得到任何有效的答复。
我等村民苦等十几年,唯一住所被政府所拆。至今尚在外飘零,居无定所,靠租房渡日。
现特向苍南县人民政府,灵溪镇人民政府申请尽快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尽快解决我等村民房屋安置,资金补助等相关问题。
殷切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