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分户业务办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文成县公安局位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诉求及核查情况(一)投诉件所称“2019年12月16日,我第一次去办理分户,因为只有我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周壤镇派出所窗口办理人员,告诉我还需要户主身份证。此间并没有提供告知单及表格,过程中工作人员聊天玩手机,并不想多理睬我们老百姓。这一点文成县公安局有提到吗?答复里提到对来办事的群众都会一次性告知,如果这是告知,那我让我爸按这位工作人员所告知的准备资料来办理,为什么又说资料不全。这不是派出所无作为,工作态度不行吗?”的核查情况。经核,经询问该所窗口民警称“当日正常办理业务,若有群众咨询相关业务,会有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材料清单与表格并口头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经回忆,由于时间过于久远,对信访人员高泉墨并无印象”。另,核查人员已无法调阅2019年12月16日监控录像(投诉人2020年4月7日投诉,而录像只能往前回放65天),无法从视频监控上观看2019年当时情况。投诉人还投诉“过程中工作人员聊天玩手机,并不想多理睬我们老百姓”。投诉人父亲高明顺曾于2020年4月7日前往周壤所办业务,经调阅4月7日下午上班时的监控,该所窗口工作人员一直在跟高明顺(还接过高泉墨的电话)说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事情,未发现该所窗口工作人员有聊天玩手机,工作态度差等问题。(二)投诉人所称的“2020年4月7日,我爸带着我们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第二次去办理分户,工作人员告诉我爸说还要结婚证。这次给我爸一张告知单和一张表格。告知单第5条,派出所提供两张表格去村里盖章;注意事项里说派出所提供4张表格。现工作人员只提供一张,我是第三次去要全4张表格后弄好去办还是按一张表格弄好去第三次办理,等着工作人员说表格不全再准备第四次去办理”的核查情况。经核,2020年4月7日,投诉人父亲高明顺确有携带投诉人高泉墨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办理,因其需要办理的户口业务材料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规定,于是该所窗口民警给高明顺一张告知单和一张表格(四合一表格)。告知其准备好材料才能办理。随后高泉墨于当天进行投诉。投诉当天,县局信访科将投诉情况也转交了一份给周壤派出所负责人赵东昆,赵东昆曾就有关情况向投诉人进行过沟通,但沟通未果。(三)投诉人所称的“就在以前我小孩办户口的时候,外面那么多人排队,周壤派出所的一女工作人员还在里面玩狗。被一党员指责之后才出来工作,对于这样的蛀虫,公安局只是包庇”的核查情况。经核,现周壤派出所只有一名窗口女民警,其没有养狗,也不存在玩狗的行为。(四)投诉人所称的“还有政府推行最多跑一次,可是从告知单和回复上可看出,我们办事真的太难了,先不管公职人无作为,有这么多表格要盖章,还要跑县里查询合法住所的事只是当天有效”的核查情况。经核,因分户业务手续相对比较复杂,目前未纳入“最多跑一次”户籍业务申办中。核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还发现,原周壤派出所所长(赵东昆),现周壤派出所窗口民警(叶秀明)、负责人(赵均浪)、以及大峃派出所所长(高泉标:与高泉墨是同村人)等人曾多次就高泉墨申办分户业务与其本人或与其村村干部进行过沟通,均未果。承办单位文成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577-59028250感谢您对中国政务服务平台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