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anren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自谋职业退休待遇问题
〕25号)文件规定,2014年10月起实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按照浙政发〔2015〕25号文件规定,办理了自谋职业的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法进入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参保(简称“新系统”)。在温州市衔接办法尚未明确前,该类人员暂按原险种以2015年缴费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经办系统里(简称“老系统”)参保缴费,按原计发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温州市出台衔接办法后,我县将结合实际专门制定本县“老系统”人员的参保衔接方案,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对有关人员的缴费和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衔接。
请问市里和县里何时能出台新老系统衔接方案,希望市里能重视我们这一小部分人群的养老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