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家族向鹿城区政府问:拆迁关于申请旧房宅基地重建的问题咨询。
2021-12-08 05:23栏目:温州民生
大卫家族向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在藤桥岙底大厂村有一3间二层旧房,属上世纪70年建设的,房子现已属于D级以上危房,不能正常居住。因近段时间相关部门修路,为配合国家集体公共设施的建设,本人现有住房被纳入拆迁行列,现已经在拆除当中。本人家庭有二兄弟二家共有户口9人,均在拆迁范围之内,家中有一老人已年旬90以上高龄,高龄问题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家中子女也到婚嫁之龄,下半年急需一房屋居住定亲。本人曾向当地部门申请旧房宅基地的重建,得到的批复却只能原拆原建,原有的旧房面积只有二层三间,根本无法容纳现有的人口居住。当地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已经得到拆迁房屋上的补偿,不能在原基础上多建。当时拆迁时没有提供货币补偿,我们只能硬性的选择指定安置区域,因地域价值等相差,得到的安置房实用面积也只有原有居住房面积的70%,实际面积不到170平方左右。一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