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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不平向乐清市政府问:严重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2021-12-05 06:05:55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20191229日当天选举时,现场统计实际参与投票的户数只137票(实名),本小区共计417户,参与投票的人数不到1/3,远未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双1/2以上通过的条件。

2、选举结果违规:

(1)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需实名制,同时在公示选举办法时明确要求每户限一票的要求,但在第二次选举结果公示时,出现明显与法规要求、选举办法不符的情况,引用不记名投票,且最终得票数量均未公示,此种明显违规,是不是明显存在人为操作?

一班明显不具备选举条件,未得到全体业主中大部分业主支持的情况下,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规规定,且侵犯业主权益,请政府对该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乐清宏源国际花园小区在参加投票人数不足,应当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强制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第二次选举结果公示时引用不记名投票,且最终得票数量均未公示,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请政府对该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虹桥镇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据了解,乐清宏源国际花园小区于2019年12月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成立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推选出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信任,我们将根据《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业主对备案有异议,经20%以上业主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业主大会会议程序、参会人数、会议表决人数、表决票、表决结果等进行核查。承办单位:虹桥镇人民政府经办人:蒋通南 联系电话:0577-6235179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