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不平向乐清市政府问:严重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一凡不平向乐清市政府问:
1、乐清宏源国际花园小区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业主委员会的选择办法,并向全体业主征询候选人。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业主委员会选举通知,2019年12月25日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在2019年12月25日选举时因为参与投票人数不足(本小区417户,只有不到90户参与投票),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要求,应当认定本次业主大会召开失败,重新组织下一次业主大会召开。但是在未公布票数的情况下,以一纸通知的形式就直接将时间定在2019年12月29日(离上一次选举失败只相差4天)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选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必须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明显时间不足。
1、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参加投票人数不足,应当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强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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