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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ai007向洞头区政府问:实名举报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不与举报人进行联系,编造虚假事

2021-11-04 01:02栏目:温州民生

xiaozai007洞头区政府问:

  举报人在2020年7月22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温州市星仔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在其生产的南极高钙虾预包装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声称的“高钙虾”中“钙”这一营养素的营养成分,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4项强制标示内容第4.2款规定(注: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以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的规定(注:(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即被举报企业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南极高钙虾的违法行为。


   针对该举报,被举报企业所在地的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29日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不予立案答复,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以被举报企业该违法行为属于标签瑕疵为由,只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口头的责令改正决定。


    但后续举报人却在拼多多平台再次购买到被举报企业在2020年8月1日生产的,依旧未在预包装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示“钙”的营养成分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南极高钙虾!即被举报企业在7月29日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已作出责令其改正决定的情况下,被举报企业却拒不改正,继续在2020年8月1日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南极高钙虾!因此举报人在2020年8月7日再次通过全国12315平台对该企业进行第二次举报,但针对第二次举报,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在8月13日在全国12315平台再次作出不予立案答复,在不予立案理由中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存在编造虚假事实的情况,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在不予立案理由中声称被举报企业“均有对产品包装加贴名称进行改正,拼团商品销售名称未涉及‘高钙’”,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上述答复内容是虚假的,因为我买到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1日的南极高钙虾产品包装并未加贴任何名称进行改正,营养成分表依旧未标示“钙”的营养成分!因此事实是,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为了包庇被举报企业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为了让被举报企业逃避处罚,就编造了被举报企业“均有对产品包装加贴名称进行改正”等虚假事实!


   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对于被举报企业先后两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南极高钙虾的违法行为均不立案查处,特别是第二次举报是在被举报企业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为了让被举报企业逃避处罚,竟然编造虚假事实,这已经足以证明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存在包庇行为!但这还没完,接下来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将再次让我们看到其如何继续包庇被举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烤虾干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