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k19830929向市教育局问:警惕倡导公平教育政策中民办学校的违规“小动作”:学费收取两套标(2)
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民同招政策中规定的: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通过考试等手段招收学生的政策,明显是违反的。
向该校长提出这个问题时,给予的回答是集团自己规定的收费政策,且在当地教育局备案了,集团愿意给谁优惠就给谁优惠,没什么问题。
就这个问题,同样咨询了洞头区教育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省里政策,教育局的回答总是回避的态度,对于两套收费是否有问题,回答是没有问题,民办学校属于营利性机构,只要是提前备案标准,就可以收取。
但笔者觉得,收取多少费用,只要正规备案过,确实没有问题,但是在这个前提下,同一学校同一年段甚至同一班级的学生学费收取存在两种标准(广东等一些省份几年前就已经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不允许存在这种情况。)这本身就是很大的问题,且划分标准还来源于在公民同招政策实施下,规定只能通过公开摇号招生的背景下,由学校在摇号招生前组织的所谓的一次提前招生考试的成绩来决定三年的学费收取标准。
在公民同招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就有民办学校公然违反公平招生的原则,在政策中不断搞这种“小动作”,呼吁省、市和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尽早引起重视,对于这样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进行处罚,并及时完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政策的制订,规范民办教育市场,防止这种利民政策下的“小动作”。
另外,建议地方政府在引进民办优质教育资源时,在给予原本属于当地公办教育优质资源的同时,也要切实起到应有的监管职责。促进优质教育,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不能天生感觉低人一等,不敢管不敢说的情况绝对不能出现,过度的纵容只会助长民办学校公然违反政策的“小动作”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