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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森商城维权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长期违法经营,拖压消费者货款不退

2021-11-01 17:49栏目:温州民生

绿森商城维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韶山;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

情况说明:本人于2020年8月18日/8月30日,先后在绿森商城购买iPhone11手机4台,账号为18630629890,订单号为871555015977551514082343777/871555015977553167292343777/871555015987986577062343777/871555015987992164602343777,金额共15316元。商城承诺于9.7日和9.9日前发货,但迟迟未发。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申请退款,客服说已没有查询到订单为由搪塞,并不能告知退款时间。拨打当地市场监管局电话投诉,始终打不通。在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有关绿森商城的投诉多达521条,且近期都是未处理的状态,已答复的案例也表示并没有收到退款。


诉求:

1:要求绿森立即退款,停止侵占本人财产。

2:政府部门能够加大查出力度,防微杜渐避免黑心企业进一步欺诈全国消费者。


经本人调查,此商城存在大量坑骗欺诈消费者的案例,性质恶劣,有许多消费者存在同样的不发货不退款的情况,绿森商城以低价作为诱饵,刻意侵占客户资金,且数额巨大,违法消费者权益法,涉嫌非法集资。

本人为自媒体创作者,在微博和抖音平台有几十万粉丝量,15000的数额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金额,尤其还有更大金额的受害者,如果退款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本人将会利用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来曝光此事,联合其他受害者以及媒体朋友一起维权,并上诉到国务院互联网+督察系统,问责当地乃至浙江相关部门,如此大体量的消费者被侵害权利财产事件当地和省有关部门熟视无睹不作为,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公告提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意见,其中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线索,将由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直接派员进行督察。望贵局重视,妥善解决本人问题。谢谢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 9月 9 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 WX20200501368468 )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 对于经我局调解后企业已承诺退款时间仍无法执行的,您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 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