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维权团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针对10106487答复强
2021-12-31 05:44栏目:温州民生
永乐维权团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
物业管理合同没有约定多少人员。这个回复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态度。难道你住建局一个专门监管物业的单位连一个精通业务的都没有吗?请问物业收取1.2元的管理费就没有一个标准码,需要多少人员管理,请问国家及地方无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吗,对面积和物业从业人员没有基本要求的?作为主管部门严重不作为、严重失职行为、渎职?……沙城街道在监管什么?民生工程延误交期5年左右还是没有(规划核实意见书)的违规房,连房子物业维修金挪用了也不管,是否也是渎职行为?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住房与建设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关于物业合同没有约定人数以及物业收取1.2元管理费问题:根据《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收费,按服务内容与标准的不同,划分三个等级收费。收费标准是与提供的服务质量相适应,而不是按照物业从业人员数量来收费。前期物业根据该办法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物业服务等级和具体收费标准。如业主对前期物业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规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永乐家园为沙城街道永恩村、烟台村的三产安置房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因两村经济合作社与施工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相关司法程序一直在进行中。该工程部分建设项目没有按审批要求建设,存在违章建设,建设单位对违章建筑还没有自行拆除整改到位。该项目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还不齐全,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绘结果存在问题还没有修改完成,建设单位目前还无法上报规划核实。3、关于物业维修资金问题,因该项目属于安置房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建设的监督管理权限在属地街道,由沙城街道作出回复。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