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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wzsqc向鹿城区政府问:房票废止重启什么时候正式实施及限地价限房价政策咨询

2021-10-31 21:05栏目:温州民生

zjwzsqc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是广化街道双桥村拆迁货币收购户,20189月拆迁办通知我们,原双桥村拆迁全额货币收购的住户,可以享受房票优惠,2019年房票政策曾一度废止。因今年7月房票政策重启,2020年以来全额货币收购拆迁户多次前往广化街道及拆迁办,询问房票优惠政策如何实施,从广化街道了解到,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相关房票政策还要等市、区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及文件内容而定。而双桥地块房子已结顶,相关房票政策未有明确答复。

     现请贵单位再次答复以下几个问题,部分问题可能不在广化街道部门答复范围内,请转交相关部门答复。

1、原先全额货币收购拆迁户,已在广化街道拆迁办登记的拆迁户,双桥村地块房子已经结顶,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房票优惠政策?

2、双桥村拆迁出让地块2018年?是限地价限房价政策土地出让的,政府招投标有确示的,请问此政策至今是否还有效?此地块部分商品房建成后,是否以限地价限房价对外出售?因当初选择全额货币收购的拆迁户,是出于后续房票优惠政策的出台选择的。再次请问是否可以结合双桥村安置地块限地价限房价和房票优惠政策,购买上述房屋,请予以回复。


区房屋征收办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双桥村地块房子已经结顶,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房票优惠政策?”等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经向属地广化街道了解,截至目前双桥村改造项目选择货币补偿(含期房收购)被征迁对象的补偿、奖励款项已全额支付到位。故对该部分改造征迁对象的补偿协议已履行完毕。另选择产权调换的征迁对象,其安置房目前已处于施工阶段。 二、货币补偿(期房收购)与区政府以往所提的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政府2017年3月29日颁布《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温鹿政办〔2017〕28号)的目的,旨在通过“期房收购”方式将征迁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受益幅度提升至与产权调换基本持平。选择货币补偿或期房收购的,老百姓可自由使用补偿款并自行通过一手或二手市场购买各种类型的房源解决今后的安置多样化需求。此后2018年1月12日,区政府《关于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的试行意见》(温鹿政办〔2017〕106 号,下简称《试行意见》)开始实施。根据《试行意见》中第二条的:“购买对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期房收购协议或货币补偿协议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发放《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房票》。…”,第三条的“原实行改造范围内产权调换安置征迁项目的期房安置房收购(含货币补偿)面积达到原产权调换安置面积一定比例的,该区块方可用于安排商品房建设。具体比例由属地实施单位根据区块具体情况拟定(不低于 50%),报区政府批准后确定。”第九条的“销售均价由区块所属实施单位根据预评估结果提出,报区房屋征迁评估价格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等等规定可见,要在辖区试行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需要事先报批确定拟建设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区块的期房收购具体比例要求、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申领《购房房票》的具体期限等。如前述环节均达到实施要求的,最终才可确保已领取《购房房票》的对象今后能够凭《购房房票》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套型与商品房业主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该《试行意见》已于2019年10月12日废止。经了解,截止该文件废止前,广化街道辖区并无符合上述条件的改造项目。因此,现并不具备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的可行性。 三、市政府近期虽拟推行房票安置并公布了《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你们所称情况是否能够符合市政府的房票安置意见,须待该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后方可确定。 四、广化单元双桥地块于2018年12月28日挂牌,是按照“限房价、竞地价”,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并于2019年1月4日正式成交;地块建成后由政府统一采购,主要用于双桥村的拆迁户安置及全区梯度转移安置,暂无对外出售的计划。承办单位: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联系方式:0577-593971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