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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大大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公积金已经贷款的前提下如何提取卡内余额

2021-10-31 16:06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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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大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2017年我们两夫妻以纯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主贷人是我老公。还款是我们两夫妻一起还的。因我们夫妻公积金每个月的缴存额高于还款额,导致我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若干。我想问下如果房子装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吗?如果我父母将名下的一套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我若干份额,我可以提取卡里公积金的余额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到账期限是多久?能将余额全部提取吗?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快乐的大大,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经电话与您联系,进行访问调查了解及相关业务解释,对您给予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据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房屋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条件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借记卡、婚姻证明等材料;另外,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