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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美20200325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提取事宜

2021-10-31 09:24:36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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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美2020032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已交首付款,并进行了房管局合同备案,夫妻双方可以凭哪些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可以提吗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陈小美20200325,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我中心已及时向您本人进行电话调查了解及相关业务解释,对您给予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据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存储的余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收据);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借记卡;婚姻证明等材料。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