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44090060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房屋确权的问题
2021-10-31 02:23栏目:温州民生
x144090060向苍南县政府问:
关于2020年8月2号出台的政策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征迁项目范围内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效)中提到
1. 对于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所建,现状未改变、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在建房时间、房屋状况、房屋用途、房屋权属等方面认定依据充分的。
提问:为何1978年的老房子不给予受理 ,多次询问相关人员总是说面积不足25平方米当作理由推脱了事。根据此文件中的描述 1982年2月13号之前并不需要面积满足25个平方这个要求。请给个答复 为何政府明确规定的条件要求, 相关人员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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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 关于房屋确权的问题 ”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灵溪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对于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所建,现状未改变、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在建房时间、房屋状况、房屋用途、房屋权属等方面认定依据充分的。 村建办没查到问政人相关材料,具体可以到灵溪镇人民镇府一号楼确权股处理。承办单位:灵溪镇 联系方式:647534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