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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juna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绿森商城APP)消费欺诈拒不退

2021-08-31 01:25栏目:温州民生

qinjun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事情经过:
一、本人第一笔订单于2020年8月9日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APP-绿森商城APP,购买苹果iPad 2019款10.2寸平板电脑WLAN版,金额为2419.10元,。
订单号为:866811915969476329742343777
支付订单号为:86681191596947632974。购买当天,10天内发货。 因地址填写错误,联系客服后于8月14日申请退款。
第二笔订单于2020年8月14日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APP-绿森商城APP,购买苹果iPad 2019款10.2寸平板电脑WLAN版,金额为2329.10元。
订单号为:866811915973950309652343777
支付订单号为:86681191597395030965
二、购买当天,10天内发货。 订单付款后,双方的订购行为,已形成法律事实合约。
三、本人一直未收到绿森商城发来的商品,在平台申请退款,商城客服表示答复就是加急处理,但是现在已经超过3个月时间了,客服一直回复加急处理中,目前依然未收到退款,请鹿城区监管局帮忙调解一下,让绿森尽快安排退款!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703407555)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