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西红柿向市公安局问:关于落户温州的相关问题咨询。
番茄西红柿向市公安局问:
你好,温州落户政策中有一条是说通过社保落户。请问如果落户的房子是本人亲戚(非直系属于表兄妹),但是居住时间在落户地址未超过四年(我是省内其他地市户籍)。在本市其他行政区登记居住的时间超过四年是否可以落户?还有就是请问像这种社保落户是否可以携子女落户?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公安局分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2月21日反映的事项,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办91号)规定,现户口在省内其他市登记满4年,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满4年的,可以凭所需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其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有产权房屋和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其中公租房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租房,包括安心公寓、人才公寓等。经了解,咨询人不具备上述合法稳定住所条件。同时,民警已告知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落户温州。经办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室经办人:陈瑶洁 联系电话:85851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