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森还我钱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温州绿森公司绿森商城涉嫌欺诈
绿森还我钱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68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事由:
本人于2020年7月25日,2020年7月31号,陆续在绿森商城通过支付宝付款25798.2元和4098元购买2019年飞天53度茅台2件(一件6瓶装),和散瓶2019年飞天53度茅台2瓶,(订单编号:866215815961630655325863533,866215815956071733875863533,
866215815956069690385863533,
由于长时间不发货(60天不发货)故申请退款到现在已经20多天仍然未能收到退款,之后多次催促绿森商城客服处理退款,客服都是以“加急处理”搪塞, 本人事后了解到绿森的行为存在故意,并不是不小心遗漏处理退款。
该商城不发货、不退款的的行为严重的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该公司非正当方式占用他人财物的恶劣行为,请政府相关单位依法监管监查,感谢。
诉求:
希望绿森商城尽快退款。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2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53417686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2020年9月4日,联合区司法局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我局立足本局职能,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经联系被诉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受黄牛挤兑影响,退款订单急剧增加,其行为扰乱商城运营,仓库日常发货工作和公司财务日常退款工作均受到影响,每日处理订单能力有限,已在超负荷运转中,目前已在提升处理速度尽快完成发货和退款。对于申请退款的或已过承诺退款期限仍未退款的,企业将会于本周在绿森商城统一公布信息,按照申请退款时间陆续安排退款。如您对企业安排的退款(发货)时间有异议,建议您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