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jingpu0307向龙湾区政府问:瓯海大道龙湾段安装隔音屏
2021-10-30 07:26栏目:温州民生
wangjingpu0307向龙湾区政府问:
这个问题是第三次反馈,瓯海大道龙湾段,龙江路路至龙湾博物馆一带,瓯海大道为何没有安装隔音屏,之前回馈过解释过,但是始终没有说,能不能安装?什么时候安装?没有正面回复过。看看瓯海大道辅道,坑坑洼洼,经常修复,这么多渣土车在通行,道路情况非常差,难道隔音屏不应该安装么。噪声饶命,日益严重,日益严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关于“瓯海大道龙湾段安装隔音屏”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样,市生态环境局也是我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2.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据此,龙湾区龙江路至龙湾博物馆一带建筑在瓯海大道之后建设,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采取降噪措施。我局作为瓯海大道养护主管部门,目前无安装隔音屏的计划和任务,并且,在瓯海大道高架路面安装隔音屏完全不能防治辅道的交通噪声。3. 沿线住户认为有噪声扰民的,应向环保主管部门反映,核查声环境超标原因和责任。环保主管部门认为对瓯海大道确需设置声屏障的,由环保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再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由市发改准予立项,再经设计、施工建设。按照我市“建管分离”体制,建设管理职能由住建部门承担。如市政府指定我局建设的,我局将认真组织实施。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处室:市政公用处 联系电话:8896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