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时代向苍南县政府问:请问责令业主自行整改的期限是多久?
巡视时代向苍南县政府问:
灵溪镇石聚村路边的苍南县瓯龙种植专业合作社获批设施农用地,问政两次都答复说责令该业主整改,但目前依然未整改,请问整改期限多久?为何有关部门不履行批后监管的职责?是否存在包庇或履职不到位的嫌疑?如果再次不能明确整改期限,敷衍而过的话,我们将提请有关纪检部门督促检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你于2020年9月23日反映的事项,经查:苍南县瓯龙种植合作社设施用地是经批准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苍土设农〔2015〕006号)时间至2023年2月。针对该地块存放编织袋问题,我局灵溪所已于2020年8月26日责令自行整改。2020年9月4日,该合作社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