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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pu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拒不退货,公民权益遭侵犯

2021-10-30 02:44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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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pu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我要投诉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大楼402-4、502-4室。法定代表人:娄韶山。

2020年8月13日和8月19日,本人因家中办生日宴,在绿森商城上购买商品iPhone 11 64G黑色2台、茅台共7瓶。向被告支付23296元,订单编号为:870949915973174161532343827、870949915973208290645863533、870949915973209961865863533、870949915978025055032343777。店家承诺10天内发货,因为本人着急使用,多次联系客服,客服承诺会加急处理但始终不予处理。现已9月21日。距离下单已经过去了一月有余,还未退款。

我认为绿森商城违反了合同,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我的投诉诉求是:希望绿森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立刻退还我的款项23296,加上商城承诺因超时发货的款项519.19元,总共23815.19元,并进行赔偿与道歉。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经联系被诉方绿森商城,其表示因:公司页面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客户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判定为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目前已确认办理退款公司已受理客户的退款申请,由于近期受批发客户挤兑影响,退款订单急剧增加,其行为扰乱商城运营,日常工作受到影响,每日处理订单能力有限,被诉方说明此类申请退款的订单处理时效为60个工作日,如您在此规定时效未收到退款,请及时与被诉方客服联系。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件办结。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绿森商城拒不退货,公民权益遭侵犯”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绿森数码的消费投诉件,主要集中在消费者申请无理由退货,预付款却没有在其约定承诺的期限内兑现,我局近期收到类似的投诉后,便积极展开调查,出现不发货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到疫情影响,造成绿森方货源不足;二是活动被“黄牛党”利用,造成企业损失;三是绿森自己管理的问题,主要包括发货、退货存在拖延情况,支付通道设计存在不合理等。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多次与绿森数码展开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定退款义务,减少类似投诉,同时要求其积极主动做好退款,一时难以清退的,要求其主动对接消费者做好协商处理。据了解,绿森方面已经引入两家战略投资机构旺康控股和浙江布鲁金眼镜,以缓解当前资金压力来解决该问题。当前,部分消费者集中的退款投诉已经进行了集中处理。龙湾区市监局还会持续关注该事件。另外,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诉求确实无法满足,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承办单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8891274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