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有为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
2021-06-30 08:42栏目:温州民生
中华有为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你好,我和我老婆都是瑞安户籍的,但都在温州市鹿城区工作,请问能将我们小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地迁至温州市区吗?我刚出生小孩5个月了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母亲1月5日前往鹿城区泰安大厦社保业务大厅为其孩子补交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缴费后给予二维码让市民自行操作,现咨询社保业务大厅现场无法补缴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能够办理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温州市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2、温州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3、温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4、持有温州市区居住证的其他人员。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您的孩子户口不在温州市区, 且不具备温州市区的居住证,您的孩子不能办理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需回户籍所在地参保。另外,如果符合申报条件,您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每年的11月、12月,携带孩子的户口本、鹿城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监护人身份证,至鹿城农商银行或鹿城医保分局办理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业务。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一般为每年9月份,详情请关注学校通知。承办单位:鹿城区医保分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2楼,咨询电话: 0577-881298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