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Wzyangs向市发改委问:充电桩补贴

2021-04-30 22:51栏目:温州民生

Wzyangs市发改委问:

我2018年11月买了一辆纯电新能源车,但一直没向电力部门申报充电桩电表,如果现在申报,能否享受补贴?谢谢

鹿城供电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18年11月购买的新能源车现在申报充电桩能否享受补贴”的问题。经仰义供电所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如下:申领个人充电桩建设电费补贴的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且在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供电部门报装自用充电桩的,财政将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电费补贴。因您的购车时间不在规定范围内,故不能申请补贴。承办单位:仰义供电所 联系方式5110908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