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566向瑞安市政府问:特殊时期鸭头摆摊扰民
a13566向瑞安市政府问:
瑞安市莘塍街道下村大光明眼镜附近,每天晚上都有家名叫老潘鸭头在摆摊。九点前,城管管控,九点之后仍然摆摊。第一,制造城市垃圾。第二,刺激气味让人晚上无法休息。而且经常有人喝酒大声说话,半夜非常扰民。第三,特殊时期聚众吃饭,属于高危行为。希望能严加管控。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你反映(WX20200076324257)的事项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我局莘塍中队工作人员去往现场勘查,已对现场流动摊贩进行劝导管理,现已搬离,并已加强该路段巡查管理。你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负责人:杨晓东审核人:叶兴勇经办人:温光荣联系电话:65198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