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强琪琪向市住建局问:切莫将人才引进政策变成福利派送
看到温州市政府发出的1700套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本以为是很好的政策,但是看到了具体执行细节后发现该政策已经成为鸡肋政策,对于人才政策贡献将是很有限。甚至是倒逼温州人才出走。希望政府能三思而后行。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按企业纳税地分配政策房,众所周知,温州的企业主要分布点是在滨海、瓯江口。现在的政策是温州三区包括龙湾、瓯海、鹿城都有很多政策房推出,但是作为企业扎堆的滨海寥寥无几。但是实际上温州经济开发区作为市直属单位,功能上属于工业区规划,而不是作为住宅区规划,承载全温州(起码是温州三区)的企业,里面有众多优秀的企业人才,当然也包括温州三区的优秀人才。但是先不论温州滨海地区没有几套房子推出,就说在温州滨海地区就业的广大优秀人才却只能在滨海地区购买福利房,这样如何可以让广大的温州三区广大优秀员工满意,是否让他们对温州心灰意冷。如何能为经开区企业留住人才。
2、这次我看到市直属单位拥有三百套房子,经过具体了解后,发现只有市直属单位才能购买,市直属单位有哪些,医院、大学、事业单位?这些都是公营企业。温州本是个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如此多的房源提供给公营企业,是否有变相成发福利之嫌。
3、政策中规定,需要工作满36个月(纳税36个月证明),我不明白这个政策如何能激励温州企业引进新人才,有这个限制,温州企业如何跟优秀人才说温州有人才政策福利,但是得三年后才行。这不是开玩笑嘛?这个政策根本对于引进人才一点用处都没有。请三思。
基于以上问题,本人建议政策进行如下修改:
1、经开区企业,请另行区别对待,以企业员工户籍地为准,如果员工为龙湾籍贯,请以龙湾地福利房作为补助房源,如果员工为鹿城籍贯,请以鹿城为补助房源。财政以市政府面出资补助,毕竟经开区财政归温州市政府直管。
2、将市直属单位统一纳入到经开区企业共同分配。一视同仁。
3、去除工作满三年限制,只需工作满10年承诺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