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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小不懂001向市住建局问: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问题咨询(3)

2021-12-29 09:22栏目:温州民生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累计社保缴纳超3年,但中间跳槽过,当前任职单位社保关系不满3年;
(4)近两年累计工资薪金达到10万元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关于编号为“WX20200075317533”信访件的答复你局转办编号为“WX20200075317533”信访件已于3月5日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3款:“全职在主要税收地为区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年工资薪金所得额是每年10万元,个税截止到最新月份。关于意见稿中“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的计算方法还有待确定,具体情况信访人可以联系温州市住建局保障中心咨询,联系电话89987295。经办人:金萍负责人:林晖联系电话:88610176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