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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yao8866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住院保胎、流产的报销

2021-11-29 22:27栏目:温州民生

ziyao8866市人力社保局 问:
我是温州第二中学(初中)的正式编制老师,今年三月怀孕后住院两个月保胎,但是保胎失败,五月初流产了。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否可以到社保局进行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险有关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机关事业正编人员,住院门诊期间的保胎费用予以报销,请携带:《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结婚证、发票、明细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有住院发票时提供)或病历(有门诊发票时提供)、银行卡(温州本地开户的储蓄卡)至鹿城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下载打印,选择区域后搜索: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点击“办事指南”选择空白表格打印。承办单位:鹿城医保分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2楼,咨询电话: 0577-881298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