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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叩窗向瑞安市政府问:事业单位医保

2021-11-29 15:00栏目:温州民生

冬雨叩窗瑞安市政府问:

请问瑞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以及其他方面和普通百姓有区别吗,有相应政策文件吗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医保服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瑞政发〔2005〕11号)文件精神,瑞安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按照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公务员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2019医保年度在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小于45岁的个人账户预拨金额为2375.16元。门诊报销标准为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至1000元(含)报销比例为85%,1000至2000元(含)报销比例为75%,2000元至3000元(含)报销比例为70%,3000元以上报销比例65%。医疗保险还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待遇2019年度(2019.7.1-2020.6.30)小于45岁城镇职工个人账户预拨金额1395.12元,门诊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在职职工自负满400元方可继续进行门诊报销。年统筹封顶100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参考《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瑞政办〔2019〕54 号)二、医保政策待遇每一年都会有相应的调整,新的公务员、职工医保政策于每年的6月底公布,到时可以关注瑞安发布或电话咨询瑞安市医疗保险中心。 承办单位: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658955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