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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小市民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之光开发商欺骗业主,隐瞒房屋情况

2021-11-29 12:11:13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一位小市民瓯海区政府问:

我在瓯海之光山语苑购买了4栋的房子,临近收房前才发现4栋架空层有150个平方还未装修属于毛坯状态,经过询问物业和房开公司之后才发现原来未装修的150个平方属于养老用房,产权属于街道,询问过街道之后街道回复目前未有规划,目前暂时空置。实际情况是在收房前,4栋业主才知道4栋楼下属于养老用房,然后再跟房开的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这一点,合同上对物业用房等情况都有说明,还说明了架空层产权是属于出卖方即就是房开的,合同上并未对4栋楼下是养老用房进行说明,部分业主签署了房屋情况告知书(上面确实有说明这个情况),但是经过沟通发现这份房屋情况告知书是属于4栋业主专属的,其他栋业主并没有这份告知书,而且大部分4栋业主手头上并没有这份房屋情况告知书,所以想请问政府,房开这个性质是属于隐瞒,未告知业主房屋具体情况,业主有权让房开把4栋楼下的养老用房移出嘛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海之光养老用房”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查,您所反映的“瓯海之光”在我局办理的项目名称为“梧田片区茶山单元F-09d地块”,建设单位为温州佳盛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1日审批(浙规证2017-030400145)。经核对,原规划审批中不包括亲子活动中心。该处审批和规划核实功能均为居家养老用房,并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将产权无偿移交给茶山街道。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联系方式:0577-88531659、0577-882770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