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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tarbucks向鹿城区政府问:白麓城组团入读第十幼儿园的投诉

2021-11-29 09:56栏目:温州民生

kstarbucks鹿城区政府问:

鹿城区教育局剥夺白麓城组团就读幼儿园的权利


2019年2月25日,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温鹿政发【2019】19号文件,明确写到:“位于万源路180号的新希望白麓组团配套幼儿园”


2019年3月5日的问政,鹿城区政府明确回复:“新希望白麓城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白麓城小区住户”;鹿城区教育局明确回复:“新希望白麓城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白麓城小区住户”


为什么这么明显的白纸黑字鹿城区教育局可以不认?

还是鹿城区教育局认为温州问政平台上,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随便说话,应付老百姓而不用负责任?或者鹿城区教育局认为自己连区政府的红头文件也可以不承认?


区教育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鹿城区教育局已经收到,现答复如下:《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明确规定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规划条件18号)明确指出,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需要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2班幼儿园一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022015A21010)明确规定,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同步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开发公司在取得上述出让土地时,就幼儿园的土地已享受过科教用地减免政策,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国家。因此,f-09地块幼儿园(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园区)的产权归属与其名称无关,所有权更不归开发公司。该幼儿园属国家所有,系公共服务设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鹿城区教育局8826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