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的村民向龙湾区政府问:永兴街道宇泰大楼房产证办理问题复问
困惑的村民向龙湾区政府问:
各领导,
你好,我是宇泰大楼的住户。这是我发的第三次咨询了。
上次收到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房产证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兴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核实,市民所提供的代建协议是不完整的,不能说明当时的实际情况。如果按代建协议实施,该住房款需打入村集体账户内,但在办理过程中,不知什么原因,该住房款直接打入海陆公司,未打入村集体账户内,至今,村也没有收到该笔款项。因村未收到住房款项,所以这份代建协议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如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市民直接联系海陆公司,一起协商解决。承办单位:永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566078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现我将完整的协议贴出来





我们买的是安置房,是向村里买的,牵头的是乐二村,作为村民,我们只是交钱,等房子。合同也不是我们起草的,海陆公司也不是我们找的,钱打哪里也不是我们决定的。现在因为:“但在办理过程中,不知什么原因,该住房款直接打入海陆公司,未打入村集体账户内,至今,村也没有收到该笔款项。因村未收到住房款项,所以这份代建协议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这个理由,我们村民无处维权了,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