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sq123向苍南县政府问:契税的缴纳
pengsq123向苍南县政府问:
你好!我需要咨询的问题为:本人于2017年在苍南县灵溪镇购买期房一套140平方,近期要交房,需缴纳契税。本人在原苍南县内已有住房一套,现由于龙港设市,原有的住房在龙港市,请问我现在在苍南灵溪的这套新房按苍南首套缴纳契税还是二套缴纳契税?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购房缴纳契税”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问政人已拥有一套住房,再购新房(住房)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联系方式:0577- 599260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