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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p123456向鹿城区政府问:对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招生原则的问政

2021-11-29 05:23栏目:温州民生

nmp123456鹿城区政府问:

区教育局提出该园招生遵循的原则是:根据规划及土地手续,以F-09地块配建的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为中心,向周边小区拓展和辐射规划和土地来看,幼儿园均是片区公共配套,没有配建地块及小区优先的说法。那还有没有别的配套优先说法,还是单纯就该12班幼儿园为中心,对应约1万服务人口(以高值35生/千人,每班30人计算)的公办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平等享有入园权益???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鹿城区教育局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一、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是由政府出资房开配建的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归政府所有,不是归房开所有,更不属个人所有。 二、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的选址和班级数,是规划部门根据单元规划居住人口数和规模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后予以布局。 三、十幼白麓城园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其管理权归属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和幼儿园设置时的规划布局,并结合今年调查摸底实际情况,十幼白麓城园区的招生范围初定为白麓城一期、二期、四期、大公馆。白麓城三期纳入温大附幼招生范围。具体见招生公告。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8826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