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bbgz向平阳县政府问:咨询县机关事务局
2021-11-29 05:02栏目:温州民生
zgbbgz向平阳县政府问:
县机关事务局直管公房原户主去世,配偶及子女都有房。请问该公房会作何处理?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直管公房原户主去世,配偶及子女都有房。公房如何处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可申请继续租用房屋。承办单位: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