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e116向鹿城区政府问:继续问政温州十幼白麓城园区配套问题
kele116向鹿城区政府问:
关于 问政编号10119898的回答疑问
1、《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规划条件18号)明确指出,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需要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2班幼儿园一处,请公开通知书的全部内容。
2、 《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对已建成的住宅区,由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并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
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罚。
如果我们白麓城按照教育局的意思被分离开,温玉庭、紫玉庭、香颂园、馨雅苑很显然未配套建设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第十四条,请问怎么纠正又怎么依法处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