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一点小时向市住建局问:人才住房配售资格

2021-11-29 04:22:27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一点小时市住建局问:

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里提到: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但并未提及 未用过过住房 的时间节点是人才资格审核时 还是最终签订合同时。

现在符合条件的人才已经审核公示完毕,等待摇号选房签合同。

因政府后续选房时间未知(可能会比较慢长),此时公示后的申请人如果在等待的过程中自行购房,那人才配售的资格还有吗?

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的通知(温委人办〔2020〕6号)1. 所称的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人才购房补贴,享受过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单位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批地建房等。所称未拥有过住房指的是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均没有购房记录或本人及配偶在温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2. 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配售人才住房二、《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60号)规定1.住房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均没有商品住房购房记录,或者申请人及配偶在温累计拥有过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少于 60 平方米(含),以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和他人不动产登记证上记载房屋产权为按份共有的,按照其拥有的产权份额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不动产登记证上记载房屋产权为共同共有的,按照住房建筑面积除以房地产权利人人数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三、关于住房资格审核,在摇号选房大会前,住建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审核,如有不实取消其分配资格。龙湾区人才办联系电话:56571580住建局保障科联系电话:86359616承办单位:区住建局保障科 联系方式:863596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