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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监督员07向苍南县政府问:禁渔期大肆售卖非法渔获物,请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查严办

2021-11-29 02:55栏目:温州民生

市民监督员07苍南县政府问:

举报顶风违法典型案例:苍南县灵溪镇老水产市场(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鲜品区123-125号的苍南县灵溪镇友成水产经纪人事务所从2020年5月份禁渔期开始每天大肆售卖违规渔获物(有时藏匿于摊位左右2个冷库),每日交易额高达几十万元,公然违反《浙江省2020年海洋禁渔休渔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的规定,请上级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事务所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查清进货来源,并及时查获非法捕捞的海鲜冷藏车,切断进货渠道,严打严查非法捕捞、购销行为,切实维护海洋渔业资源生态平衡。从今年5月禁渔期开始至今已一个月多,该事务所销售违规渔获物的金额已近千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应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匿名,保密)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灵溪镇老水产市场鲜品区123-125号禁渔期大肆售卖非法渔获物”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20年6月22日凌晨灵溪分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苍南县灵溪镇坝头村(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鲜品区123-125苍南县灵溪镇友成水产经纪事务所的经营场所实施检查,未发现有销售禁鱼期非法捕捞的水产品。 现场未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不予以立案。 承办单位: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联系方式:5991729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禁渔期大肆售卖非法渔获物”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接到举报/投诉后分局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进入调查,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该问题目前仍在办理中。 承办单位: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方式:68877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