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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y001向市资源规划局问:惠民路锦惠公寓安置房土地转让金

2021-10-29 23:24栏目:温州民生

hxy001市资源规划局问:

我是惠民路锦惠公寓业主,锦惠公寓属于安置房,如果要转让的话,是按照2%缴纳土地转让金还是按照原来的政策,依据房产证上土地面积,每个平方200元左右的缴纳,谢谢


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我是惠民路锦惠公寓业主,锦惠公寓属于安置房,如果要转让的话,是按照2%缴纳土地转让金还是按照原来的政策,依据房产证上土地面积,每个平方200元左右的缴纳,谢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05年12月31日前的政策是按照土地面积算的,2005年12月31日后的政策按照2%算。 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联系方式:0577-889276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