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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iaohao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公务员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咨询

2021-10-29 03:34栏目:温州民生

zhouxiaohao市人力社保局 问:

你好,本人在温州市本级参加社保,儿子和女儿为乐清农村户籍。儿子在乐清读幼儿园,女儿未读幼儿园。由于之前办理了公务员子女统筹医保,2018年底统筹取消后,我儿子一直参加市区医保。请问我的子女能否继续参加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需要办居住证么?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外地户籍的孩子能否参加鹿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结算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一是根据温政发〔2018〕1号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内的下列人员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二)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 (三)本统筹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 (四)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所以您孩子没有鹿城区户籍,也不在鹿城辖区内学校就读,不符合我们参加鹿城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二是根据浙医保联发〔2019〕15号文件规定,对持有鹿城区居住证的居民,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携带鹿城区居住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来我们医保局办理参保,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所以您去现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给你的孩子办理鹿城区居住证,通过居住证来参保。承办单位:鹿城区医保分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2楼,咨询电话: 0577-569876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