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lvchen3377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投诉绿森商城app拒不发货 拒不退款!

2021-09-29 07:08栏目:温州民生

lvchen337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于2020年10月先后4单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共4部iPhone12pro 256G手机,(订单765380816029877991098744477) ,拍下的时候页面提示10个工作日内发货,一直不发货,问客服又说3-4周发货,于是在11月14日申请其中的2部退款并要求将另外2部按照承诺时限立即发货,但截至今日(2020年11月18日)一直推诿拖延拒不退款,一问就是立马退款,就是一直不退款!另外两部手机也拒不发货! 请政府依法监管涉及虚假宣传的绿森商城电商平台,强烈要求绿森商城立即退款并发货。本人将持续关注处理动态,如果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不作为,我将有权利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问政平台投诉!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1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5740479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 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