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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88011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绿森商城APP)消费欺诈及非

2021-08-29 15:05栏目:温州民生

wwc8801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事实情况:

一、本人与2020年11月6号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了2台iphone 12 pro max手机,订单号:876606416046612298028744477,876606416046705968308744477

二、因为规格选错,876606416046612298028744477当天就申请了退款,根据绿森商城的退款规则,未发货的零售单,系统自动在7个工作日退款,然而一周后,退款还是没有成功,联系客户后,以各订单大,财务需要走流程等各种理由拖延退款,然后876606416046705968308744477也申请退款,到目前为止,退款还是没有成功,期间多次找客服沟通,每次都是一样的理由和借口。

绿森商城客服多次说加急处理,表示由于退款订单急剧增加,仓库日常发货工作和公司财务日常退款工作均受到影响,每日处理订单能力有限,已在超负荷运转中。经各种渠道了解,绿森存在大量不发货不退款行为,本人严重质疑该平台真实性,严重怀疑平台以某种理由刻意侵占客户资金,非法占用客户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请政府相关部门尽早介入调查,及时制止处理,公布相关处理细节。


举报投诉:

本人现通过多渠道投诉绿森商城,消费欺诈,并涉嫌以销售形式非法吸收和侵吞公众存款,并无商品却买空卖空,其目的是恶意占有消费者的血汗钱,性质恶劣!

现要求绿森商城在3日内完成以上订单的退款并进行赔偿,同时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受理投诉后,核实情况并严肃处理违法商家,当好百姓父母官,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


主要依据:《合同法》第9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