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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浦西大厦

2021-04-29 23:02栏目:温州民生

2358永嘉县政府问:

关于浦西大厦,村委会未按协议书的约定日期俊工分户,协议书上写的按缴纳房款额×延期天数按1分月息计算付业主违约金,本来是2019年10月份分户的,现在已延期快一年半,请问我们业主能得到这笔违约金吗?

永嘉县瓯北街道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浦西大厦,村委会未按协议书的约定日期俊工分户,协议书上写的按缴纳房款额×延期天数按1分月息计算付业主违约金,本来是2019年10月份分户的,现在已延期快一年半,请问我们业主能得到这笔违约金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据了解,浦西大厦村委会未按协议书的约定日期俊工分户,建议业主按合同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索赔。承办单位:瓯北街道 联系方式:0577-673272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