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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wei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企业无工会情况下征收工会经费以及工会经费退还的问题

2021-04-29 16:56栏目:温州民生

zouwei永嘉县政府问:
  1. 小微企业一般都没有成立工会,永嘉县一贯以来税务代理征收工会经费的依据是什么?

  2. 发改体改(2020)1556号文件要求退还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会经费,申请退还之前不合理征收的工会时,被要求上年度缴纳工会经费超过5000元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并设立银行工会账户,才可以退还,截止期为2021年3月12日。

  3. 能不能简单点取消奇怪的退还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

广化街道答复:
关于反映企业无工会情况下征收工会经费以及工会经费退还的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关于工会经费征收事项。工会经费征收是按照《工会法》规定依法征收的,不是不合理收费。 根据《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第三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第三十五条: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应当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二、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不是返还不合理收费,而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浙江省总工会2020年1月3日出台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文件,其中第三条、第四条对返还条件进行了规定,返还条件:小微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的单位。永嘉县总工会为了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只要企业承诺将全额返还的工会经费用于企业工会,用于服务工会会员职工,县总工会将全额返还。但是对于工会经费额度较大的,达到5000元以上的,我们还是照《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企业建立独立的账户,敬请理解支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