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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城小子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E类人才房问题

2021-04-29 14:18栏目:温州民生

啊城小子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我现在想咨询的问题是:按照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第21条规定:向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条件的人才配售住房,一般应在温州工作满3年以上,ABCDE类人才可放宽在温工作时间限制条件。我属于E类人才,目前在区直单位工作,未婚也无房,工作时问己达6个月了,请问:我现在可不可以不受3年限制随时申请配售住房?谢谢!

鹿城区委组织部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E类人才房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申请人需在温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附件3),可放宽至1个月。承办单位:鹿城区委人才办。联系方式:880304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